茌平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从现在起至2026年底,茌平城区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北外环路以南、湖西路以东(包含湖西畔景小区、王桥村、红庙村)、南外环路以北(包含御路苑小区、天鹅湖小区、前张村、杜陈村、马沙村及其与南环路中间区域)、东外环路以西(包含吴官屯小区)区域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期间,茌平区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爆炸事故,严禁在城区小区、村庄、闲置房屋、企事业单位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禁放区内小区、道路、广场、河边、居民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视情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自觉践行并教育引导家人、孩子,劝阻邻居和亲友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主动拨打12345或110举报。让我们一同携手,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美丽的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