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申请(验收阶段)
二、设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五条:“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的配置、用水总量分类控制指标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
2、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申请的取用水量必须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DB37\/1639—2010)、《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1640—2010)及国家的相关要求;
3、取水、退水布局合理;
4、建设项目的退水必须达到国家和山东省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排入非城镇下水道的,必须符合水体功能区的水质标准,并不会对水功能区水域功能造成重大损害;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原则上不得取用地下水;地下水的取水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可采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指标;
6、不得损害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申报材料
1、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2、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原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4、取水计量设施认证情况(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量和水质监测结果(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8. 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9. 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报告(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五、批准流程
1.受理材料2.审查材料3.决定对申请事项进行许可制作
六、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七、申报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收费
九、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2248号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635-4227118
十、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0635-12345
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茌平区政务服务网(http://lccpzwfw.sd.gov.cn/cpx/public/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