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孙洪锋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聊茌政发〔2025〕1号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按照《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关于孙洪锋等5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聊茌任字〔2024〕233号)和《关于王伟同志任职的通知》(聊茌任字〔2024〕257号)文件精神,现提请任命:
孙洪锋同志任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乔艳同志任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王伟同志任聊城市茌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
迟曙光同志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商程鹏同志聊城市茌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成庆亮同志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请予审议。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任免职人员简历
附件
任免职人员简历
孙洪锋,男,汉族,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籍贯山东茌平人。
1993.09--1997.07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7.07--2001.03 茌平县地方志办办事员、科员
2001.03--2004.04 茌平县委宣传部科员
2004.04--2006.06 茌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2006.06--2009.06 茌平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2009.06--2013.10 茌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3.10--2019.01 茌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茌平周讯》编辑部主任
2019.01--2019.10 茌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9.10--2019.12 茌平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9.12--2022.07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07--2022.08 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2022.08--2023.07 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07--2025.01 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王伟,男,汉族,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籍贯山东茌平人。
1992.09--1994.07 山东省法律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94.07--1998.10 茌平县检察院办事员(1993.10--1997.12山东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专科班学习)
1998.10--2003.12 茌平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员、副科长(其间: 1999.08--2001.12 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3.12--2004.04 茌平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04.04--2007.12 茌平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
2007.12--2009.08 茌平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
2009.08--2014.03 茌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科级检察员
2014.03--2018.01 茌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18.01--2019.10 茌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9.10--2020.04 聊城市茌平区监委委员
2020.04--2022.05 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2022.05--2022.06 聊城市茌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2022.06--2022.11 聊城市茌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2022.11--2025.01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乔艳,女,汉族,1997年11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籍贯山东临清人。
1995.09—1997.07 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外贸英语专业学习
1997.07—1997.11 待分配
1997.11—2001.09 茌平县招待所职工
2001.09—2009.07 茌平县招商局科员、科长(其间:2002.09—2004.12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业余本科班学习)
2009.07—2017.09 茌平县招商局工会主席
2017.09—2019.04 茌平县招商局副局长
2019.04—2023.04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2020.08—2023.04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2023.04—2025.01 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