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召开2022年度第16次常务会议
2022年度第1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全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视频
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建议的汇报”议题解读
9月29日,全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昌松同志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长萍同志的指示要求,并就9月20日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区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体系。参照市里做法,拟成立“数字强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领导我区数字化改革推进工作。
接下来,经本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将抓紧筹备召开全区“数字强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对加快数字强区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进一步明确建设运营单位。按照“管建统筹”的思路,拟确定国有全资公司山东城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为“数字强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建设区县级节点数据中心并进行日常维护,协助各成员单位进行数字化建设,积极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有关项目建设落地。同时,通过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补充资金需求。
三是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省市已经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标浙江加快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城市贯彻落实鲁办发电〔2022〕6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数字变革创新工作任务分工》,对各项任务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区大数据局将在与市大数据局进行深入沟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区具体的落实方案,细化分解有关任务,按程序印发实施,确保我区大数据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022年度第1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校园传染病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议题解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茌平区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上下联动,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022年,茌平区教体局多次召开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题会议,邀请区疾控专家开展校园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培训,例如流感、腮腺炎、肺结核、水痘、麻疹、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春秋季开学前,区教体局联合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印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预防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全区各学校随季节变化,结合世界结核病、艾滋病宣传日,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公众号、微信群、印发传染病防治的倡议书和一封信等形式,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的宣传教育,知晓如何预防各种季节性传染病。
二、下步打算
(一)强化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医招聘、配备。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事业编招考时,及时、足额做好校医招聘及岗位设置。
(二)加强和落实学校及托幼机构“一日三检两报告”,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等制度,做到对各类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做好各种记录。
(三)定期对校园环境及教玩具、生活用具、门把手、楼梯扶手、室内外及相关公共场所等进行消毒。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对学校高暴露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区教体局将充分发挥帮包领导及责任督学作用,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麻痹大意、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举措不力的,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2年度第1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聊城市茌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制定依据
依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30号)等制定。
二、起草过程
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这项工作,区财政局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在起草初稿时,起草小组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拟出我区《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征求意见稿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在茌平政务网进行公示,接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8月10日,同时公布了反馈意见的接收邮箱、地址和电话,在此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同时,面向润城房地产、恒旺房地产、宜居置业、港华燃气、阳光热力等17家企业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并对港华燃气、阳光热力等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复。
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通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原收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为使新制定的《办法》切合我区实际,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进行成本核算。经核算,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单位成本价格为142.22元/平方米。根据《聊城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以内(134元/平方米),参照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区征收标准定为:中心城区征收标准为134元/平方米,工业项目(生产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不含配建的办公、宿舍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征收标准为3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征收标准划分为三档:第一档,振兴街道、信发街道、温陈街道、博平镇、乐平铺镇和冯官屯镇征收标准为37元/平方米;第二档,菜屯镇、胡屯镇、洪官屯镇和杜郎口镇征收标准为36元/平方米;第三档,韩屯镇、肖家庄镇、贾寨镇和杨屯乡征收标准为34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