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召开2022年度第18次常务会议
2022年度第1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2022年度聊城市在平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要求,区司法局代区政府牵头起草了《工作报告(审议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在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起草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了向文件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区司法局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报告》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切实履行第一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包括坚持示范带动、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统筹谋划和压实工作责任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聚焦落实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主要内容是“六个坚持”,包括坚持职能发挥,政务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体系更加系统完备;坚持依法依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健全;坚持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坚持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公开透明;坚持多元化解,基层治理质效更加有力有效六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问题主要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相对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增强;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各行政执法队伍之间职责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下步工作思路主要包括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的全面领导、加快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夯实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制约监督机制和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七个方面。
2022年度第1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区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努力构建安全监管、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治理农产品加工、水产养殖、农机合作社、农资经营等重点场所。
(二)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上门集中年检工作,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机制,对农业机械逐台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机械,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补检,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状态投入农业生产中。
(三)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自查自纠、查治结合,部门联动等一系列高密度、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农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向好,主要存在两点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和生产者安全意识缺乏,安全生产政策执行标准底;二是基层乡镇(街道)在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农机安全监管等方面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三、下步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各乡镇(街道)联合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紧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农资生产经营、屠宰等重点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常识、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2年度第1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组织开展在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聊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聊政发[2022]8号)文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6个区直部门、14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普查对象及内容。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通过开展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普查,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第三部分,普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和方案编制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3-2024年),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化验;
第三阶段(2025年)完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决策。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根据省、市要求,县级财政需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严格工作落实。在平区将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以及普查队伍的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