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召开2023年度第6次常务会议

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4-28 发文单位:茌平区政府

2023年度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统筹,推动专委会体系高效运行

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推进机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2次,分别就春节、五一假期期间文化旅游领域面临的新特点、新情况深入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谋划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举措,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增强文旅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举措,督促责任落实到位

聚焦文旅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组成6个督导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文化旅游行业重点安全隐患、文化旅游新业态安全隐患、旅游景区火灾隐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三)重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周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目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强宣传,提高行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督导文旅行业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安全认识低。

(二)联合监管力度不够。

(三)隐患排查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文旅需求旺季,出实招、出硬招,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做好各项准备,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狠抓责任落实。

(二)狠抓隐患排查。

(三)狠抓假日管理。

(四)狠抓消防安全。


2023年度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2022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并对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2023年2月4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对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4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聊政字[2023]3号)。依据国家和省、市《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统计局起草制定了我区《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份,区统计局就《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意见,并经过区统计局法律顾问、政策法规股合法性初审,区统计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目前《通知》审议已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个部分,具体包括总体要求,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要求。

(一)普查总体要求

普查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茌平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茌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2.压实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明确普查机构和工作专班职责,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

3.突出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4.加大保障力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承担。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2023年度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系统摘星夺旗工作评比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市委部署开展了“干部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市政府建立了系统化推进政府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摘星夺旗”工作,推进全市创新求变、奋勇争先。

在此背景下,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鲁西领跑、全省先进”的目标定位,为强化全区政府系统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加快发展的责任感,激发干部敢闯敢为、敢比敢争的昂扬斗志,推进重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推动茌平各项工作走在前、开新局,起草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3—14 日,专班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兄弟县(市区)有关做法,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后,又先后2次征求了区政府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补充。4月18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汲广树同志又亲自主持召开了办法起草座谈会,当面听取了部分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按照座谈会达成的意见,我们再次作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办法(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审议稿)共分5章13条内容,分别为总则、考核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和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是办法制定依据、评比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考核内容,共3条,本章将考核事项分为“周报告”事项、“月发声”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等3个方面,对其评比标准和赋分办法作出了明确界定;

第三章为组织实施,共3条,重点就评比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材料提报事宜明确了时限要求和责任后果;

第四章为结果运用,共2条,对月度评比和年度总评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五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主体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