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召开2023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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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1 发文单位:茌平区政府

2023年度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茌平国家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修订背景

今年1月,经中国气象局统一部署批准,茌平区国家一般气象站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由800米增加至1000米,升级后将担负国家气象信息交换任务。根据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上级要求,需对《茌平国家一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政字[2015]33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上级业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三、修订工作

接到通知后,区气象局立即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由具备规划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更新相关数据文件。初稿完成后,经市气象局审核把关,并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专项规划》认真校准把关,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已认真研究并采纳。


2023年度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上半年市民热线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受理情况

上半年,我区共接到市热线平台转办工单23887件,同比减少4.00%,其中回退1285件,处理22602件,全部限时办理答复。依据聊城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考核反馈数据,1-6月份,我区在全市11个县(市、区)系统办理情况排名分列第1、第1、第3、第3、第3、第3位;抽访排名分列第1、第4、第3、第2、第6、第2位;综合排名分列第1、第3、第2、第1、第5、第1位。上半年来电按性质分类:求助类23262件,占比97.38%;咨询类476件,占比1.99%;建议类56件,占比0.23%;感谢类13件,占比0.05%;其他80件,占比0.33%

上半年来电按内容分类: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综合、三农问题、人力资源保障方面,占比分别为26.31%22.10%

16.52%

、来电焦点

(一)三农问题5270件,占比22.06%。主要表现在耕地灌溉、村民待遇、农村生活用水、占地补偿四个方面。

(二)劳动保障类3362件,占比14.07。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企业拖欠工资两个方面。

(三)交通运输类2210件,占比9.25%。该类问题主要集中在违章停车和交通信号灯两个方面。

(四)居民生活类1933件,占比8.09%。该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用水、燃气、电力、居民纠纷四个方面。

(五)住房与房地产1678件,占比7.02%。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和商品房开发与销售两方面。

(六)消费维权1492件,占比6.24%。消费维权问题是群众每月反映的焦点,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预付消费、网络消费、线下实体消费,反映商家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问题。

(七)教育类1055件,占比4.42%。主要集中在教育管理、幼儿园管理、教师队伍和待遇三个方面。

(八)社会治安1037件,占比4.34%。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生活噪音、案件处理、户政管理四个方面。

、企业诉求办理情况

12345热线将企业直通车、接诉即办办理情况纳入到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内容,今年上半年共处理企业诉求104件,其中,“接诉即办”平台办理6件,“企业直通车”平台办理98件。诉求主要集中在企业生产经营、用电管理、业务办理、基础设施建设、收费管理、欠款纠纷等六个方面,接企业反映的问题后,区市民热线均第一时间将工单转至相关职能部门限时办理,并及时做好沟通反馈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已积极协助解决到位并按时办结,解决率、满意率均达100%,无一重办或回头看工单。


2023年度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智慧城乡体系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智慧城乡体系建设,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互通、业务互通,有效提升综合指挥调度、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和辅助决策支撑水平,推动构建高效协同的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感知体系和指挥调度体系。目前,该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利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前期工程各方面已具备实施启动条件。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智慧城乡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包括智慧治超非现场执法、“城市微脑”(城市大数据底座、一网统管驾驶舱)、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水务、智慧住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等项目。

2、实施主体。拟确定聊城市茌平区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智慧治超非现场执法项目的实施主体,聊城市茌平区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智慧城乡体系建设其他项目的实施主体。

3、实施方式及要求。各项目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提报需求及实用的智慧应用场景,实施主体按需建设,并在保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做好接口的预留及扩展升级的空间,避免出现新的壁垒。同时,由各项目相关单位牵头,协助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等工作,直至全部工验收通过。

三、意见建议

一是智慧城乡体系建设,不仅限于上述项目,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深挖需求,谋划更多智慧应用场景,并积极与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对接,参照本次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建设。

二是项目后期运维等有关资金,由区财政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或由区城投公司通过申请专项债券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并与区财政局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