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 “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 号) 、《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施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 7月 11日前反馈至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茌平区中心街区政府403室;联系电话:0635-4277185;电子邮箱:cpxfgjywk@lc.shandong.cn
附件: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亩产效益” 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聊茌发改价格[2022] 号
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国网茌平区供电公司、各有关供水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 号) 、《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施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差别化用电价格政策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文件《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规定,对“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限制发展类,下同)企业用电,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含税,市场化交易电量,下同),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 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5元。 企业同时执行淘汰类、限制类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的,按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再重复加价。二、差别化用水价格政策 对“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用水,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同时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1元(含税,下同);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1.5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2元。对用水量超过核定用水计划的,仍按照《关于县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茌价字【2018】17号)执行,不再重复加价。2023年12月1日起,“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用水价格按定额(计划)水价3.1倍标准收取。
三、差别化用气价格政策 对“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用气,执行标准以不同联动周期内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为基础,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企业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10元;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30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为D类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50元。四、其他事项 差别化价格政策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国网茌平区供电公司、各有关供水企业、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评价结果,自次月抄见电量、水量、气量起收取加价费用。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后,加价资金收缴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