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审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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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3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局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审改方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监管对象主要监管内容、职责层级间职责分工部门间职责分工监管标准综合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审管互动措施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措施加强行政执法措施加强信用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处理措施备注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引种企业引种是否超出许可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发证,农业农局负责事后监管重点监管无证经营、低代次冒充高代次、销售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种畜禽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一)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情况,确定检查范围。对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的后续经营、生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
(二)不定期抽查。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的后续经营、生产活动开展抽查。
(三)抽样检测。对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精液、组织、活体等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受理投诉。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审批、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座谈交流,行政审批部门审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及时推送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发现问题情况及时告知行政审批部门。在完成上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多次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督导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2生猪屠宰许可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生猪屠宰企业生猪屠宰许可条件县级为主,市级抽查审批部门先提出审批意见,报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农业农村部门后日常监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管中出现重大问题信息互通每年进行双随机抽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3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农药经营者农药日常经营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发证,农业农村局负责事后监管《农药管理条例》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信息互通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4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采集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先审批,农业农村部门后日常监管《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对采集过程实时监督检查监管中出现重大问题信息互通我区目前无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审批行政许可已取消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的养殖场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引进监管工作市县同权审批部门先审批,农业农村部门后日常监管《种畜禽管理条例》我局不定期组织开展种畜禽场生产经营情况抽查检查。监管中出现重大问题信息互通每年开展随机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6动物诊疗许可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诊疗经营诊疗活动监管工作市县同权审批部门先审批,农业农村部门后日常监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1、监管内容
    事中监管:获证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是否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
    事后监管: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证件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等情况;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2、监管措施:对本辖区内的获证诊所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开展随机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持证企业办证条件是否符合市县都有
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事后监管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企业检查推送信息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8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兴办动物隔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承接市权;集中划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养殖企业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监管工作市县同权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发证、负责事后监管监管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管中出现重大问题信息互通在完成上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多次开展种动物防疫条件督导检查。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及时移交执法部门。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
9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承接市权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兽药经营企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兽药经营许可(生物制品)审批和监督检查监管工作市县同权/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执行1、监管内容
    事中监管:获证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是否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
    事后监管: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证件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等情况;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2、监管措施:对本辖区内的获证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事中联合审查、勘验;事后通过审管互动平台信息互推。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活动由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机构采取措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主体相应作出责令改正、依法移交予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
10兽药广告审批承接市权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兽药广告业务的经营企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兽药广告审批和监督检查监管工作市县同权/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29号)和《兽药广告审查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6号)执行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实地检查、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事中联合审查、勘验;事后通过审管互动平台信息互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活动/严格落实“双公开、双公示”工作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主体相应作出责令改正、依法移交予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
11进口兽药通关单审批承接市权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进口兽药业务的经营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进口兽药审批和监督检查监管工作市县同权/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进口兽药管理办法》执行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实地检查、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事中联合审查、勘验;事后通过审管互动平台信息互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活动/严格落实“双公开、双公示”工作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主体相应作出责令改正、依法移交予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