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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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13 发文单位: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茌住建字〔2021〕33号

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六”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建住字〔2021〕3号)《聊城市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聊建字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经研究特制订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30

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现就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帮助其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即2021年1月1日后在茌平区辖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1日前参加过工作,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在茌平区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全日制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三级补偿标准:一是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下学历或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执行300/月;二是申请人为硕士或家庭人4人及以上的执行350元/月;三是申请人为博士的执行400/月。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三、申请资料

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向

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

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茌平区辖区内首次就业的相关资料(就业单位出具的盖章版);

3、申请家庭现有住房情况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的证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盖章版);

4、5年以内在茌平区城区无拆迁房屋的承诺;

5、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全日制学历证书;

6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智慧人社公众号、爱山东APP、我的聊城APP等信息渠道查询);

7、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8、是否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人社部门出具的盖章版);

9、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方式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采取职工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请的方式。

五、审核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请,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在茌平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

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按季度发放。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七、定期核查

采取定期核查和动态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阶段性租赁补贴资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再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条件的,要及时停止发放,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追回损失并做出相应处理。

八、精准保障

积极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与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人才住房补贴等政策的衔接,逐步构建起分类梯次定位清晰的保障新格局做到精准保障。

九、宣传到位

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政策措施宣传到位、申请办理服务到位、配租补贴发放到位)等专项行动,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好事办好。

十、政策落实

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住房保障部门对照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末月15日前盖章上报。

十一、办法自发布之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31日。



责任编辑: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