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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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9 发文单位:茌平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茌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茌平区财政局人事科联系(地址: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3026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4219682;传真:0635-4219658;电子邮箱:cpxczjxxzx@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度,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8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1457条。及时公开了年度预决算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23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8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政府会议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9条,营商环境优化类信息26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类信息8条,财政信息130条,国资国企信息37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行政执法公示15条,通知公示类信息26条,其他信息10条。

3.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茌平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2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超时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目前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人事科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2023年,局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规定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由局人事科进行审查后予以登记受理。经局领导阅批后转相关科室办理,并严格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签批后交信息中心统一回复。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区财政局通过在局门户网站、茌平融媒APP、聊城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内容涵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多方面,极大层度上丰富了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开格式不规范

(二)政策解读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做出以下整改:

(一)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开目录的格式进行统一修正,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格式统一命名为“茌平区执行全国、省、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二)及时有效的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联系,对于所缺失的部分会进行有序的进行上传公开,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商环境优化、专项债务信息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确保信息透明。

2、加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围绕区财政局在相关领域的一些政策进行细致的分析、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由相关科室牵头,对政策进行解读,特邀区财政局法律顾问进行解读、把关。确保政策解读的角度准确,解读透彻。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继续深入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通过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原文及办理情况的相互链接,区财政局共分派办理建议提案8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完毕,满意率达百分之百。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分利用聊城政务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多角度、多途径的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

(四)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

2024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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