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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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文单位:茌平区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茌平区财政局人事科联系(地址:聊城市茌平区枣乡街3026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4219682;传真:0635-4219658;电子邮箱:cpxczjxxzx@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5年度,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6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1974条。及时公开了年度预决算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

2、2025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6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政府会议信息0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14条,营商环境优化类信息12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类信息4条,财政信息53条,国资国企信息24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通知公示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与上一年度对比增加1条。依照茌平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手册,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件描述,及时与责任科室进行分析研判,秉承合法合规的公开原则,责任科室进行答复书编制,随后报送领导审批,在法定答复时间内,完成答复书邮寄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目前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人事科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所有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的信息,将有责任科室报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2025年,局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规定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由局人事科进行审查后予以登记受理。经局领导阅批后转相关科室办理,并严格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签批后交信息中心统一回复。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

(四)平台建设

2025年区财政局通过在局门户网站、茌平融媒APP、聊城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内容涵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多方面,极大层度上丰富了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依托政府网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模块,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专栏,对征收条目、征收标准、征收依据等内容进行整合,页面布局调整、功能模块完善,进一步提升用户查询信息的便捷性。

2、充分盘活现有线下平台。提高局机关数字屏幕的使用,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宣传日,通过电子屏幕进行普法,将政务公开与服务群众结合,互动活跃度进一步提升。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42.06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解读的形式缺乏多元化、不够通俗易懂,在政策解读过程中仅局限于文字版本,不能很好的运用视听元素提高群众的理解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示过程中,对于专栏中涉及的发条,时常会出现链接无法打开的现象,规范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包括加强政策解读形式的创新,采用图文方式、视频解读等多元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对于超链接失效的现象,及时根据整改反馈建议,进行超链接替换,实时进行超链接随机抽查,确保公开内容的规范化。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重点聚焦:围绕财政、金融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商环境优化、专项债务信息等方面进行及时公开,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2、政策解读形式趋于多元:加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围绕财政、财金联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文字陈述、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创新,及时发布权威解读,特邀区财政局法律顾问进行解读、把关,确保政策解读的角度准确,解读透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承接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按时按质答复,办理满意度达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开放互动:开展1场“政府开放月”,吸引310名群众“探秘”政府运作,茌平区财政局正规开放日设置了3个体验环节,群众现场反馈问题1个,100%当场解决,政府与民众“心贴心”。

宣传扩面: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省级中稿3篇,市级4篇经验类文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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