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CPDR-2019-0100002茌财社〔2019〕9号茌平县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聊城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69号)和《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茌政办发〔2018〕11号),拟制定出台《茌平县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 <聊城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69号),规范了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为规范县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根据(聊财社〔2019〕69号)等文件,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明确了资金范围
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从上级返还的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民政领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统一管理。
2、明确了资金使用与管理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等方式分配福彩公益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县民政局要科学选择分配因素和权重;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县民政局要制订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申请审批程序确定项目,按规定的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方案,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后下达资金。
3、明确了资金监管与绩效
各级民政部门、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公开福彩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和项目单位是福彩公益金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对福彩公益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4、做出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征求意见情况
《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已按程序于2019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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