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三中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时间表
茌平三中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时间表
总则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以下四类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本着把好事办好的原则,不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不遗漏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制定茌平三中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工作时间表。时间表如下:
一、宣传。分发《茌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学生一封信》、《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认定表》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务必使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了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本阶段需在9月21日前完成。
二、申请。由学生家长填写《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认定表》申请,告诉家长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大病医疗证明、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证明。免学费的学生不用村委会的证明。每班成立由班主任及六名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审核本班拟资助学生名单,排除明显不符合国家资助政策者。
本阶段需在9月23日前完成。
三、每班评议审核通过者,填写《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认定表》家庭经济情况,安排两位教师家访,带回家长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关于学生家庭情况的三张照片。组织本班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填写每位学生的《评议认定记录》及本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评议记录表》,确定是否通过。
本阶段需在9月27日前完成。
四、各年级组织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年级负责校长、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评议通过本年级应受资助的人员名单、档次(分三档,分别为一档特别困难1250元,二档困难1000元,三档一般困难750元,平均1000元;第一档与第三档人数相等即可),免学费学生应享受国家最高资金资助,每年级人数比例为10%。
各班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班级)》并公示。各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各班信息填写《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最后汇总学校资助中心,并公示。
各年级汇总本年级各班《拟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名单公示表》,最后汇总学校资助中心,并公示。
本阶段需在9月29日前完成。
五、组织应受资助的学生书写受资助申请书,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享受免学费待遇的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学不具有免学费资格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不用填。免学费的四类学生名单发给各年级组,班主任告知本班相关学生。注意填表规范: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填表时间等。各年级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2025年秋季普通高中资助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各汇总表最后汇总学校资助中心。
本阶段需在10月8日前完成。
六、将学校资助名单材料,填写免学费统计表、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并汇总,最后交区教体局资助中心。
本阶段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
说明:茌平三中春季学期免学费和发放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本学年秋季学期为依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的变化,会略有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