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继续执行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原标准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茌平区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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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8 发文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对《关于继续执行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原标准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茌平区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6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区发改局起草了关于对《关于继续执行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原标准的通知》、《关于继续执行茌平区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箱:cpxwjjmaming@lc.shandong.cn

(二)电话:4278948

附件1:关于继续执行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原标准的通知

附件2:关于继续执行茌平区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附件3:征求意见表


                                                                                              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