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明确聊城市茌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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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11 发文单位:区发改局

一、起草背景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定价,目前我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执行的是《关于重新明确茌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聊茌发改(2020)67号),此文件收费标准是由原聊城市物价局2013年制定,至今已延续执行十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去年以来在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过程中,陆续收到不同行业、商铺、群众的呼声,集中反映茌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与聊城市及其他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相比偏高。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发改局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论证,尽快依法依规出台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区发改局立即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为加快与市主城区对接,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健康有序运行,科学合理制定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们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对城区垃圾处理费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1、法律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属于政府管理的定价项目

(二)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属于定价听证范围。

2、评估论证过程及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属于政府管理的定价项目,我区发改局与20227月22日向区行政执法局下发成本监审的通知,1025日收到区行政执法局报送的成本监审完整材料后,立即开展城区2019-2022年度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形成了监审报告,并开展了一系列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定了调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初步定价方案(12月15日--1月15日政务网征求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听证会,讨论初步定价方案。我局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合理建议积极采纳,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形成本草稿,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以区发改局名义下发。

新文件实施将进一步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健康有序运行,调整后将减轻商户和群众的经济负担。

3、合法性审查情况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我们对关于明确聊城市茌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试行)》(送审稿)决策方案经过听取公众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居民每户每月收取5元(不包括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清洁卫生费)

(二)单位每人每月收取2元。

()宾馆、招待所每床位每月收取1元。 

()餐饮业可在以下两种计费方式中自主选择计费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更改。

1.继续执行原计费方式: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20元计收,每桌减少或增加1位,按每月2元递减或递增。

2.“基本处理费+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计费方式:

(1)基本处理费: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10元计收,每桌减少或增加1位,按每月1元递减或递增。

(2)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在收取基本处理费的基础上,依据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按0.02元/升的标准另行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按使用营业面积计算,50平方米(含)以下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20元;5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8元;2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6元;8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4元;15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2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0元。 

()农贸市场,按商户经营面积计收,每月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 

()营业运输的客运车辆每月每车20元,其中7座及以下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医院产生的医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医疗垃圾由医疗垃圾处理厂收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处理厂收运处理,医院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单位收取,医疗病床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实质性解读

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程序,我局向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发送了成本监审的通知,收到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报送的成本监审完整材料后,发改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茌平区前三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工作,先后到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聊城市国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聊城市环科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山东皇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开展了一系列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形成了监审报告为保持收费政策的稳定性、公平性,综合以上情况,我们拟定关于明确聊城市茌平区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我局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合理建议积极采纳,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

、关键词解释

生活垃圾处理收标准:调整后,我区居民每户每月由7元调整为5元,单位每人每月由3元调整为2元,餐饮业由原来的70元调整为20元,商业服务业由每平方米3元-2元调整为0.2-0.1元,宾馆、招待所由5元调整为1元。参照聊城市区和周边县市区及成本监审情况,增加了农贸市场每平方米1元,营业运输的客车车辆每辆20元收费标准。

综上情况,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后,有效降低了广大工商户及居民的经济负担,体现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公平性。

、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物价股   马明

联系电话:0635-4278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