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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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4 发文单位: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关各相关股室:

为做好2025年度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区工信局研究制定了《聊城市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选择的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检查对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检查事项及检查内容

(一)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为:食盐专营工作检查(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计划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检查内容为: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经营记录、食盐储备情况检查。

(二)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的检查。

检查事项为: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的检查。

检查内容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以后的项目实施情况。

三、检查流程

(一)获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批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政策法规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统一组织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政策法规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协商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9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该企业已注销或吊销。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要认真贯彻省政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审慎开展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业务股室要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

(六)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要审慎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对象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法定监管方式。各执法股室人员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认识水平,强化业务学习,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执法人员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总结报政策法规股汇总整理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要求进行报送。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聊城市茌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