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 | 《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通知》
近日,茌平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在工业领域,鼓励企业用最小的资源消耗实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传统产业加速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亩产效益”评价涉及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等多项指标,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等四类,并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通知》明确了参评企业范围、评价指标设置、评价数据采集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评价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严格落实用地、价格、用能、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大A类企业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从强化企业服务、优质企业奖补、低效企业整治、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等方面探索实施效能更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编辑:茌平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