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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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6 发文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联合集中清理。以上业户(详见附件)应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交至发证机关,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