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反馈: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
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共收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11份,其中无意见8份,意见3份,采纳意见3份;各级学校意见24份,其中无意见13份,意见7份共20条,采纳意见15条。群众意见基本上都是咨询依自己条件如何上学,计划文件出台后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回复;学校风险评估40份。计划对征求意见稿做以下修改:
1.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增加大数据主管部门、信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删除税务局。
2.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茌山学校划片范围加上仅限城区户籍,民族小学划片范围加上仅限城区户籍和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
3.务工经商、房屋租赁合同等满一年限制调整为去年方案,证件齐全、时间不足1年的,将根据学位情况按照证件办理时间进行协调录取。增加从2022年起,务工、经商、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必须满一年。
4.增加凡是小产权、集体产权、房屋租赁合同等未实现数据对接的信息,提供房产所属单位、村委证明(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房屋购买合同;交易凭证及一年以上水电气暖物业费缴纳凭证。以上材料备案存档,作为以后招生依据。
5.经商营业执照增加年报情况,佐证经营证明。
6.根据市教体局统一部署,招生报名时间由8月2日—6日调整为8月3日—7日。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