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聊茌教体字〔2021〕67号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7-22 发文单位: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为做好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119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聊城市大数据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易入学”系统建设的通知》(聊教体发〔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通过政府网站、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

一是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入学问题。茌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需回茌平就读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必须予以接纳,并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三是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2021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教体局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学校;联合校负责做好辖区小学监督协调工作;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8月31日[]前出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非茌平区户籍均可申请就读。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非茌平区户籍)均可申请就读。

小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报名8月3日—5日。

初中招生报名8月5日—7日。

四、招生办法

茌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政府统领、部门协调、多措并举、学校为主、稳步推进的办法。

(一)全面落实以户籍地为主,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1.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非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联合校确定,非城区初中为原招生范围。

2.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小学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公办初中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

1.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城区学校入学,按照居住证或居住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2.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子女,按照有办法和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我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协调安排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

驻茌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协调安排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

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适度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区域内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4.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各学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规定入学。

5.做好特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三)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2021年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凡是网上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取统一笔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严禁把各类证书和各种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作为招生的条件。

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认定合格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在我区政策出台后,将各自的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招生、选择生源;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茌平户籍子女和非茌平户籍在茌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报名

2021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要求家长上交纸质材料。录取所需数据由市大数据局牵头,协调推动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常住人口信息、行政区划、劳动保险信息、劳动合同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租赁备案信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数据资源,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网上办、掌上办,报名和录取工作一网通办,实现“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8月3日—7日)

1.小学招生报名8月3日—5日,初中招生报名8月5日—7日。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以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2.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我的聊城”APP,完成注册和实人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我的聊城”APP扫码登录,后续在电脑浏览器上进行信息采集。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信息网上审核

区教体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审核内容说明: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2.务工(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社保信息)、经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个体户工商登记信息、年报情况或经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要求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证件齐全、时间不足1年的,将根据学位情况按照证件办理时间进行协调录取。

3.自2022年开始,务工、经商、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必须满一年

4.为全面实现网上招生审核,凡是小产权、集体产权、房屋租赁合同等未实现数据对接的信息,提供房产所属单位或村委证明(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房屋购买合同、交易凭证及一年以上水电气暖物业费缴纳凭证。以上材料备案存档,作为以后招生依据。

(三)材料复核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家长可以携带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统一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四)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五)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月29日—30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8月2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并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一)公办学校录取

1.录取顺序。

1)招生片区内户籍,片内有房权的子女;各级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

2)非招生片区内城区户籍(包括振兴街道和信发街道户籍),片内有房权的子女(包括因拆迁安置居住和片内经商居住)。

3)招生片区城区户籍(包括振兴街道和信发街道户籍),城区无房权的子女。

4)茌平区非城区户籍片区内有房权和非茌平区户籍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

5)片内租房居住且在片内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

6)片内租房居住不在片内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

2.录取方式: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六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务工经商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联合划片

邻近新建(改扩建)以及超规模学校片区的子女入学,2021年招生实行联合划片的方式。即两所或多所学校在单校划片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划片。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家长自愿选择或相对就近等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就读。联合划片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3和附件4。

3)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区教体局审核),区教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开放式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等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城区其他学校。

如因公办学校片区调整等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向区教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区教体局将根据两所学校学位情况,把孩子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一方就读(仅限公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凡是审核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由学校具体实施,应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进行审核报名,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三)公示录取结果

各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七、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幼儿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解读本地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充足时间。

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班额、程序、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开始前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招生计划。

2.严格控制班额。2021城区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按标准班额设置;乡镇中小学全部班级按标准班额设置(小学45人,初中50人)。

(三)规范学籍管理

1.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学籍注册与管理程序。凡是公示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统一注册新生学籍。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2.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茌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区督学全过程督导检查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招生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组织,服从安排。学校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并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和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学校。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区中小学招生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咨询电话:公办学校招生4260611(基础教育股

民办学校招生4260616(职民继股)

监督电话:4262376(信访办)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意见建议邮箱:cpxjyjjjk@lc.shandong.cn。

举报邮箱:Cpxfb4262376@163.com

附件

1.茌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茌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3.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4.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5.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6.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7.2021年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727日

附件1

茌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长:刘志华    区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

 组 长:高廷泽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员:

赫明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栋    区政务网络中心副科级干部

刘高飞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合魁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强    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明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

区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刘甲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强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办

何宝增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路军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凯      振兴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何荣英    信发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韩同振    区教育和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公室,高廷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茌平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招生各项工作。

二、大数据主管部门和教体局密切配合,结合招生程序调整,对招生平台进行运行测试和人员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三、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入学信访问题,确保信访稳定。

四、公安局加强对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的管理,负责提供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信息(主要是满6周岁)(含具有本地户籍、居住证),协同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五、司法局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

六、财政局负责新建学校及学校扩班增容教学与办公设备资金保障工作。

七、人社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务工时间证明

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动产或土地使用证。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房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安置被征收户(拆迁户)回迁区域证明。

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负责进城经商人员营业证明

十一、融媒体中心负责引导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招生工作,引导媒体对突发事件正面报道。

十二、街道负责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生源(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摸底调查,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及招生期间维稳工作。

十三、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制定招生意见,对辖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做好招生计划,筹建网上招生平台,划分招生片区,宣传解答招生政策,指导学校规范招生,注册新生学籍。

附件3

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新政路(包括自新政路与顺河街路口至中心街两侧)以南,文化路(包括自文化路与中心街路口至枣乡街两侧)以北,中心街(包括自中心街与新政路路口至隅西路两侧)以西,枣乡街(包括自枣乡街与文化路路口至新政路两侧)以东(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一中小学部、金牛湖学校

第二实验小学:汇鑫路(包括两侧)以南,南环路以北,文昌街(包括两侧)以西,龙山街(包括两侧)以东(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山学校小学部汇鑫路及延长线以南,南环路以北,文昌街以东,东环以西(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朝阳小学、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一中小学部、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振兴街道周楼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以北,中心街以东,商业街两侧(包括周楼村、三里村原村民)以西。

振兴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及向东延长线以北(含新政路以南前曹村原村民子女),商业街以东,东环路(包括两侧振兴街道村庄)以西。

振兴街道北关小学:铝城路以南(不包括齐韩村),新政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顺河街以东。

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以北,顺河街以西,龙山街以东(含丁庄村原村民子女)。

振兴街道民族小学:新政路以南,汇鑫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中心街以东(贵和A区为实验小学和民族小学公共区)(仅限城区户籍和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朝阳小学、一中小学部、振兴街道周楼小学。

金牛湖学校:新政路以南、汇鑫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除实验小学、龙山街以西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招生范围之外的区域(含田庄村驻地居民子女)

信发街道信发小学:铝城路(包括两侧)以北信发街道辖区村庄和社区(不含林辛小学招生片区)。

实验小学翰林校区:南环路以南住宅小区及振兴街道辖区附近村庄;茌山学校小学部和第二实验小学片区随迁子女。

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可选择朝阳小学或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振兴街道赵屯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

信发街道林辛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

朝阳小学新政路以南,汇鑫路及延长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东环路(包括两侧振兴街道村庄)以西。茌山学校小学部和振兴街道民族小学片区随迁子女。

一中小学部:一年级暂在朝阳小学学习,待高中部搬入信发高中后回现一中校址就读。文化路以南,民生路以北,枣乡街以东,中心街以西,本片区也可按原划片范围选择学校。茌山学校小学部、振兴街道民族小学和实验小学随迁子女。

附件4

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文化路以北、中心街以东。

振兴中学:汇鑫路以北、中心街以西。

公共区域:文化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顺河街以东为实验中学和振兴中学公共区域。

茌山学校初中部文化路以南、中心街以东,南环路以北(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一中初中部、振兴中学翰林校区。

振兴中学翰林校区:汇鑫路以南、中心街以西、龙山街两侧及南环路以南住宅小区和振兴街道办事处辖区附近村庄。茌山学校初中部随迁子女。

一中初中部:一年级暂在朝阳小学学习,待高中部搬入信发高中后回现一中校址就读。中心街以西,枣乡街以东,民生路以北,文化路以南;中心街以东,文化路以南,汇鑫路以北,朝阳街以西。本片区也可按原划片范围选择学校。茌山学校初中部随迁子女。

附件5

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1

实验小学

330

2

第二实验小学

440

3

茌山学校小学部

330

4

振兴小学

440

5

振兴街道周楼小学

300

6

振兴街道北关小学

220

7

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

330

8

振兴街道民族小学

330

9

金牛湖学校

330

10

信发街道信发小学

440

11

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330

12

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

55

13

振兴街道赵屯小学

110

14

信发街道林辛小学

110

15

朝阳小学

440

16

一中小学部

220


附件6

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1

实验中学

1100

2

振兴中学

1210

3

茌山学校初中部

330

4

振兴中学翰林校区

550

5

一中初中部

550

附件7

2021年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段

计划招生人数

1

国学实验小学

小学

120

2

正泰翰林学校

小学

180

3

正泰翰林学校

初中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