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通过政府网站、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

一是做好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入学问题。茌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需回茌平就读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必须予以接纳,并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三是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2022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学校;各中心小学负责做好辖区小学监督协调工作;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8月31日[]前出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户籍)均可申请就读。为缓解2023年二胎政策放开入学高峰就读压力,201691日-30出生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2022年入学就读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户籍)均可申请就读。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三、招生时间

2022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2日—8月20日。

小学招生报名8月2日—4日。

初中招生报名8月4日—6日。

四、招生办法

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政府统领、部门协调、多措并举、学校为主、稳步推进的办法。

(一)全面落实以户籍地为主,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1.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非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确定,非城区初中为原招生范围。

2.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小学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公办初中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居住证或居住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中考时具有本校3年完整学籍才能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各初中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时,要对监护人讲清政策,签订告知书,避免争议。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提供送教服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4.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各学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规定入学。

5.做好特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三)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

坚持“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茌平户籍子女和非茌平户籍在茌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跨县域、跨范围招生。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合理统筹,结合县域实际科学制定。

五、招生报名

2022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要求家长上交纸质材料。录取所需数据区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数据信息,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网上办、掌上办,确保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一网通办”。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招生平台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信息网上审核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8月2日)。

2.务工(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社保信息)、经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个体户工商登记信息)、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要求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小产权、集体产权、房屋租赁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等不能实现数据对接,需要在招生平台上传房产所属单位或村委证明(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房屋购买合同、交易凭证及6个月以上水电气暖物业费缴纳凭证。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8月10日前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由茌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材料复核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家长可以携带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四)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五)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报名前3天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区教育和体育局核验材料并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一)公办学校录取

1.录取顺序和招生平台大数据审核内容。

(1)招生片区内户籍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

(2)振兴街道和信发街道户籍,片内有房权的子女(包括因拆迁安置居住和片内经商居住)。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拆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拆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经商类: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4)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内租房居住且在片内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6个月以上居住证(非茌平区户籍);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茌平区户籍)经商类: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5)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内租房居住且在片内务工或经商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6个月以上居住证(非茌平区户籍);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茌平区户籍)经商类:6个月以上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城区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2.录取方式。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自愿分流、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五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务工经商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自愿分流

当单校划片招生录取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规模时,采取家长自愿选择相对就近学校方式,将这部分学生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凡是审核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由学校具体实施,应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进行审核报名,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三)公示录取结果

各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七、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网上政策宣传、公开监督咨询渠道等措施,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提前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充足时间。要不断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招生计划。

2.严格控制班额。2022城区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按标准班额设置;乡镇中小学按标准班额设置(小学45人,初中50人)。

(三)规范学籍管理

1.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学籍注册与管理程序。凡是公示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统一注册新生学籍。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2.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

茌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领导小组成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区督学全过程督导检查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要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全面、真实的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严肃招生纪律

公办学校要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时公示各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名单,各学校要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三)招生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组织,服从安排。学校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并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和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学校。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全区中小学招生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咨询电话:公办学校招生4262836(基础教育股)

民办学校招生4260616(职民继股)

监督电话:4262376(信访办)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意见建议邮箱:cpxjyjjjk@lc.shandong.cn。

举报邮箱:Cpxfb4262376@163.com

附件:

1.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3.2022年城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4.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5.2022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6.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7.2022年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

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红平区政府副区长

长:许洪强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

王付来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主任

    区政务网络中心副科级干部

刘高飞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合魁     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四级高级警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明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

杨路彬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甲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强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何宝增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玉斌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路军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薛  凯      振兴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王立水      信发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韩同振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公室,许洪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招生各项工作。

二、大数据主管部门和教体局密切配合,结合招生程序调整,对招生平台进行运行测试和人员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三、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入学信访问题,确保信访稳定。

四、公安局加强对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的管理,负责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信息(主要是满6周岁)(含具有本地户籍、居住证),协同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五、司法局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

六、财政局负责新建学校及学校扩班增容教学与办公设备资金保障工作。

七、人社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务工时间证明

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动产或土地使用证。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房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安置被征收户(拆迁户)回迁区域证明。

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负责进城经商人员营业证明

十一、卫健局负责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及出生医学证明。

十二、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信息查询。

十三、融媒体中心负责引导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招生工作,引导媒体对突发事件正面报道。

十四、街道负责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生源(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摸底调查,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及招生期间维稳工作。

十五、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制定招生意见,对辖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做好招生计划,筹建网上招生平台,划分招生片区,宣传解答招生政策,指导学校规范招生,注册新生学籍。


附件3

2022年城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新政路(包括自新政路与顺河街路口至中心街两侧)以南,文化路(包括自文化路与中心街路口至枣乡街两侧)以北,中心街(包括自中心街与新政路路口至隅西路两侧)以西,枣乡街(包括自枣乡街与文化路路口至新政路两侧)以东(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一中附属小学、金牛湖学校

第二实验小学:汇鑫路(包括两侧)以南,南环路以北,文昌街(包括两侧)以西,龙山街(包括两侧)以东(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山学校小学部:汇鑫路及延长线以南,南环路以北,文昌街以东,东环以西(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朝阳小学、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一中附属小学、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振兴街道周楼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以北,中心街以东,商业街两侧(包括周楼村、三里村原村民)以西。

振兴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及向东延长线以北(含新政路以南前曹村原村民子女),商业街以东,东环路(包括两侧振兴街道村庄)以西。

振兴街道北关小学:铝城路以南(不包括齐韩村),新政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顺河街以东。

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铝城路以南,新政路以北,顺河街以西,龙山街以东(含丁庄村原村民子女)。

振兴街道民族小学:新政路以南,汇鑫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中心街以东(贵和A区为实验小学和民族小学公共区)(仅限城区户籍和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朝阳小学、一中附属小学、振兴街道周楼小学。

金牛湖学校:新政路以南、汇鑫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除实验小学、龙山街以西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招生范围之外的区域(含田庄村驻地居民子女)

信发街道信发小学:铝城路(包括两侧)以北信发街道辖区村庄和社区(不含林辛小学招生片区)。

实验小学翰林校区:南环路以南住宅小区及振兴街道辖区附近村庄;茌山学校小学部和第二实验小学片区随迁子女。

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可选择朝阳小学或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振兴街道赵屯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

信发街道林辛小学:原服务范围村庄。

朝阳小学:新政路以南,汇鑫路及延长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东环路(包括两侧振兴街道村庄)以西。茌山学校小学部和振兴街道民族小学片区随迁子女。

一中附属小学:文化路以南,民生路以北,枣乡街以东,中心街以西,本片区也可按原划片范围选择学校。茌山学校小学部、振兴街道民族小学和实验小学随迁子女。


附件4

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文化路以北、中心街以东。

振兴中学:汇鑫路以北、中心街以西。

公共区域:文化路以北、中心街以西、顺河街以东为实验中学和振兴中学公共区域。

茌山学校初中部:文化路以南、中心街以东,南环路以北(仅限城区户籍)。本片区随迁子女可选择一中附属中学、振兴中学翰林校区。

振兴中学翰林校区:汇鑫路以南、中心街以西、龙山街两侧及南环路以南住宅小区和振兴街道办事处辖区附近村庄。茌山学校初中部随迁子女。

一中附属中学:中心街以西,枣乡街以东,民生路以北,文化路以南;中心街以东,文化路以南,汇鑫路以北,朝阳街以西。本片区也可按原划片范围选择学校。茌山学校初中部随迁子女。


附件5

    2022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1

实验小学

440

2

第二实验小学

495

3

茌山学校小学部

385

4

振兴小学

440

5

振兴街道周楼小学

220

6

振兴街道北关小学

220

7

振兴街道枣乡街小学

330

8

振兴街道民族小学

330

9

金牛湖学校

385

10

信发街道信发小学

495

11

实验小学翰林校区

440

12

振兴街道李孝堂小学

55

13

振兴街道赵屯小学

165

14

信发街道林辛小学

55

15

朝阳小学

440

16

一中附属小学

330


附件6

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1

实验中学

1210

2

振兴中学

1320

3

茌山学校初中部

330

4

振兴中学翰林校区

550

5

一中附属中学

770


附件7

2022年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段

计划招生人数

1

国学实验小学

小学

160

2

正泰翰林学校小学部

小学

200

3

正泰翰林学校初中部

初中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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