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聊茌教体字〔2024〕36号
为做好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通过政府网站、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
一是做好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二是做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回原籍就读入学问题。茌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需回茌平就读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必须予以接纳,并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三是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2024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学校;各中心小学负责做好辖区小学监督协调工作;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区户籍)均可申请就读。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生(茌平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区户籍)均可申请就读。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报名期间向片区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三、招生时间
2024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小学:7月22日-7月26日;初中:7月24-7月26日。
四、招生办法
茌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政府统领、部门协调、多措并举、学校为主、稳步推进的办法。
(一)全面落实以户籍地为主,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1.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非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确定,非城区初中为原招生范围。
2.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小学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公办初中按户口本载明的住址(住址有变动的以现住址为准)参与划片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
1.维护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保障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就读。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情况,予以通报。
(三)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不得跨县域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执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方可下达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公证处公证,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五、招生报名
2024年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大数据校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不要求家长上交纸质材料。录取所需数据由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数据信息,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网上办、掌上办。报名期间,各学校要同步开辟线下渠道,配备专业人员,及时帮助家长解决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茌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招生平台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信息网上审核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
1.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7月26日。
2.务工(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社保信息)、经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个体户工商登记信息)、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要求2024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小产权、集体产权、房屋租赁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等不能实现数据对接,需要在招生平台上传房产所属单位或村委证明(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房屋购买合同、交易凭证及6个月以上水电气暖物业费缴纳凭证。经入户核查后作为入学依据。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8月2日前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由茌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材料复核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家长可以携带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四)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五)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314室;区教育和体育局核验材料并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一)公办学校录取
1.录取顺序和招生平台大数据审核内容。
(1)招生片区内户籍。大数据审核: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
(2)振兴街道和信发街道户籍,片区内有房权的子女(包括因拆迁安置居住和片区内经商居住)。大数据审核:①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拆迁协议三种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3)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片区内有房权的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①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拆迁协议三种材料具备其一即可。③经商类: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经营证明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4)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片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片区内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①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②6个月以上居住证(非茌平区户籍);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茌平区户籍)。③经商类: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经营证明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5)茌平区户籍和非茌平区户籍,片区内租房居住且不在片区内务工或经商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大数据审核:①监护人和子女户口信息。②6个月以上居住证(非茌平区户籍);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茌平区户籍)。③经商类:6个月以上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经营证明等佐证材料);务工类:6个月以上城区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2.录取方式。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自愿分流、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五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务工经商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完全产权和不完全产权排序依次录取。
(2)自愿分流
当单校划片招生录取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规模时,采取家长自愿选择相对就近学校方式,将这部分学生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在报名期间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凡是审核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优先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进行审核报名,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三)公示录取结果
各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七、夯实组织责任,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茌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领导小组成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认真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要围绕招生政策完善、排查问题整改、招生流程优化、适龄儿童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等情况对阳光招生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情况于 9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二)加大宣传力度
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网上政策宣传、公开监督咨询渠道等措施,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切,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紧盯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及时公示各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名单;各学校要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 并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严格控制班额。2024年城区学校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按标准班额设置;乡镇中小学按标准班额设置(小学45人,初中50人)。
(四)强化责任落实
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严格违规查处
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全区中小学招生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咨询电话:公办学校招生:0635-4262836(基础教育股)
民办学校招生:0635-4260616(职民继股)
监督电话:0635-4267717(内审监察室)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意见建议邮箱:cpxjyjjjk@lc.shandong.cn。
举报邮箱:jtjnsjc@163.com。
附件:
附件1:茌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pdf
附件2:茌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pdf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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