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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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30 发文单位:茌平区民政局

事项名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一、办理条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申请审核确认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核算认定、家庭财产具体内容等参照《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低保边缘家庭通过申请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

(1)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2)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支出总额计算,主要包括:

①医疗费用支出:指家庭成员患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依据票据认定。②教育费用支出:指家庭成员就读于国内幼儿园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个人负担的保教费或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按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准定额认定。就读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幼儿园)费用标准认定。③残疾康复费用支出: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产生的训练、护理、辅助器具等必要开支,在扣除政府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依据票据认定。④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指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资金后,实际负担的费用或用于家庭恢复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⑤必要就业成本支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加劳动就业必需的合法就业培训和劳务中介,扣除培训费、中介费等支出;对长期在外务工的,按务工地低保标准的30%扣减必要的交通、生活等就业成本。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信息比对→乡镇(街道)入户调查联合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有异议→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下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并长期公示→民政局监管公示及资金发放。

①个人申请: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三、申请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四、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茌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热线0635-4271916

振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635-7227775

信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635-4267059

温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635-4712001

胡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4886165

杜郎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4542011

博平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2985506

冯官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4512107

韩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6018582

乐平铺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4612868

肖家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5133188

贾寨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7298717

菜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6017981

洪官屯镇便民服务中心 0635-4843976

杨官屯乡便民服务中心 0635-6039281

七、服务时间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