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及群众常见认识误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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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文单位:茌平区民政局

 

一、社会救助政策

1.低保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及刚性支出、家庭财产。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扣减合规的刚性支出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2.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特困人员的认定: 同时具备“三无”条件, 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认定为特困人员。

无劳动能力的认定: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符合其一即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的认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符合特困人员; 60 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7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


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符合五条中的一条即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3.临时救助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家庭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或突遭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急难情况,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4.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低保标准、低于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5.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四是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家庭总收入比例的70%


6.如何申请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

家庭生活困难,想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提出申请。如果自己申请不方便的,线下可以委托村(居)委会帮办代办;线上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社会大救助”提出申请。

7.申请救助一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 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 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现场填写救助申请书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如果记得身份证号码,可以线上获取到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信息的,不需要重复提交相应证件。)

8.救助申请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提交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后,乡镇(街道)正式受理,工作人员将组织入户调查及大数据比对核查,需要申请家庭予以配合。调查后拟确认为救助对象的,将在村(社区)公 7 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救助范围,工作人员将会发放确认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会发放不予批准告知书并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到审批大约需要 20 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有异议审批时间会延长。

二、群众常见认识误区解答

1.低保是否是终身制的? 享受了就可以一直吃低保


吗?

低保并非终身制, 而是动态管理的。民政部门会定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增加或减少低保金,超过低保标准时就会停止低保待遇。退出低保后家庭经济状况再次陷入困境的,也可重新申请。

2.有房有车能申请低保吗?

低保申请需综合考虑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根据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必需唯一普通住房;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的特殊困难家庭,为保障其疾病治疗或残疾康复等基本生活所需且现值不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 3 倍的机动车辆;等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申请低保时是允许拥有的。

3.没有收入的老年人可以享受低保吗?

低保认定既看收入也看财产,如果家庭财产状况超标也不会被确认为低保对象。成年子女对老人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有较强的赡养能力,收入较高或财产状况较好超过规定的条件,老人也会不符合低保条件。

4.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吗?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仍然需要核实本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包括夫妻共同收入、财产中的本人部分以及本人应当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根据当地政策,综合各方面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单人户低保。


5.重病患者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吗?

低保申请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强调家庭互助共济,需要核实共同生活的全体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状况。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可以整户纳入低保;如果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后,重病患者可以单人提出低保申请。

6.有大额存款可以申请低保吗?

低保和特困供养是国家对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困难家庭给予的救助。如果家庭有较多存款,说明家庭的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根据低保和特困的相关规定, 当家庭金融资产超过当期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就会被取消相应待遇。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救助资源可以公平、合理的分配给最需要的人。

7.低保标准 1000多,为什么实际只发了几百元?

低保标准是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入标准。低保金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照补差或分档发放的。原则上低保家庭领到的低保金为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再乘以家庭人口数,简单说就是“收入差多少补多少”。

8.办低保需要村里同意吗?

低保办理有严格的政策规定, 申请人向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 乡镇(街道) 根据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入户调查、公示等程序确认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入户调查、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因此办低保不需村里同意, 由于身体不便等原因申请低保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 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9.我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从小我爸就没管过我,现在我也没有义务养他,他申请低保和我有关系吗?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您父亲申请低保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核实您的家庭经济状况。

10.孩子常年在外地,又不和我一起住,为什么我申请低保还要核实孩子的收入情况?

申请低保均需要核查子女(法定义务人)的家庭情况,因为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义务的履行并不受子女是否共同生活、子女是否在外地、子女自身是否有房贷、车贷等条件限制。

11. 申请了特困人员(五保户),自己的房子就会被收走吗?

申请特困人员不会要求上交房产。根据规定,特困人员的私有财产和土地承包经营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其以放弃以上权利作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12.无儿无女的才是特困人员(五保户), 有孩子的能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吗?

特困人员的认定要同时符合“三无”条件,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有些人虽然有配偶、子女,但如果法定的义务人都符合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也是可以被认定为特困人员的。

13.离婚时孩子小,多年不联系,为什么不能享受特困人员(五保户)救助供养待遇?孩子不是亲生的,为什么不能享受特困人员(五保户)救助供养待遇?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子女、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都一样。你都把他给养大了,他现在就有赡养你的义务。法定义务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就不能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14.享受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就是什么事情民政上都管吗?

民政部门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的主要职责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每月足额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供照料服务、协助办理丧葬事宜。像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需向住建部门、医保部门等咨询,他们将会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15.治病花了很多钱,听说民政可以二次报销吗?

民政部门的救助政策是兜底基本生活的,针对的是困难群众,包括低保政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临时救助政策。 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属于医保部门负责。如因病花费过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