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条件及救助标准

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0 发文单位:茌平区民政局

一、认定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茌平区户籍;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茌平区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 精神和多重残疾。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二、救助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68元/人/月,二级140元/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187元/人/月,三、四级14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