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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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7 发文单位: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公众可通过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工作年报”栏目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西路534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7227070,电子邮箱:cpxny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从乡村振兴、涉农补贴、执法信息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精准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参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细落实。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在茌平政务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涉农补贴信息48条,乡村振兴信息66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9条,财政信息7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47条,通知公示信息44条,其他信息96条。2、通过“茌平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按照“一申请一建档”的要求,把好接收、登记、补正、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环节。深化“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实际效果,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联系,明确其真实诉求,属于公开范围的,依法依规予以及时答复,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2年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涉农补贴、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保证日常维护,定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涉农信息。二是持续运行好、维护好“茌平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提高内容更新频次质量,努力提升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辐射面和影响力。并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研究分析潜藏的风险隐患,保障各个平台高效运转。

(五)监督保障

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有些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方式多样性不够,专业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情况,结合我局实际,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更好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充分运用和管理好所属政务新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做好信息联动发布工作,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在茌平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并旗帜鲜明的表明我局态度,回应公众关切。落实新媒体管理责任,指定专人主要负责新媒体信息的撰写和发布,对全局范围内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管理,确保其方向正确,价值观正确,全局全年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舆情事件。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包括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以及总体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继续深入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通过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原文及办理情况的相互链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全年公开信息29条。其中上级人大建议1条,本级人大建议11条,本级政协提案17条,办结率为100%,2022年农业农村局被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茌平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开展“公开聊亮、惠农下乡”活动,将群众急需的政策、技术送到群众手中。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直接沟通的桥梁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3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