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是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改革举措。然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主体,在土地资产管理中普遍面临部分问题,制约了入市改革的成效。
一、土地资产底数不清
部分村集体未建立规范土地资产管理台账,对于本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量不清,可入市后备资源不掌握。
二、土地收益管理机制不健全
村集体收益分配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内部成员,内部成员的界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自治相关程序确定。茌平区作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入市净收益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按照四六比例进行分成,农村集体收益资金在分配原则和分配管理使用方式上有待健全,没有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和管理机制,在兼顾农民个人利益和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上做的不够好。
三、土地资产经营能力不足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在入市申请、入市方案表决过程中,要求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才能生效,真正把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赋予集体和农民。在严格项目准入方面存在不足,只重点关注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带来的一次性土地出让收益,并没有过多关注通过项目落地带来固定资产投资额、贡献税收、解决就业岗位等长远社会效益。
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资产管理能力,建议从以下方面推进:
一、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动态台账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开展村集体土地资产普查,通过“清查、登记、建档、公示”程序,建立覆盖土地资产的数字化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实时监控土地资产变动,预警非法占用行为,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为下一步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开发时序打好基础。
二、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制定村集体入市收益分配方案,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建立专户,不搞“一分了之”,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规范履行民主程序,主动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开。村级集体收益(含土地安置补偿费用)归村集体所有,应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统一核算,主要用于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可持续提升。
三、严格项目准入,提升土地资产经营能力
一是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源。鼓励村集体通过多元方式开发利用土地资产,引入“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合作模式,发展现代农业、文旅融合项目。二是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分类制定村级重点项目,结合累计带动的社会效益,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优先安排,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益。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资产管理能力,是实现土地入市改革红利的关键。需通过制度规范、模式创新、人才赋能、政策保障多措并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从“沉睡资源”向“活力资本”转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周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土地资产管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资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我单位今年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按要求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彻底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数,确权明责。
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清产核资平台和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和日常账务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资产资源台账。严格落实聊城市茌平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项目招标采购等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公开、规范交易。通过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多方式盘活了村集体闲置宅基地、机动地、“四荒”地、“四边”地等资源。
对于你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土地资产管理能力的提案,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为助力乡村振兴出一份力。
感谢您对茌平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