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为保证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应属于我省补贴范围,且所在生产企业须在省农业农村厅完成机具投档相关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纳入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的机具。
三、资金规模及补贴标准 2023年上级分配给我区的第一批补贴资金为1032万元(含2022年超录部分和农机报废补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补贴标准依据《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布的补贴额度实行定额补贴,具体以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为准。
四、补贴申请 购机者需下载APP(山东农机补贴),用手机号实名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即可根据提示自助办理补贴申请。对于自主申请确有困难的购机者,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农机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帮助下现场申请。
五、申领农机补贴需携带的材料 (一)个人购机: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粮补卡(农商行一类卡)④购机发票⑤行驶证(非牌证管理机具无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①法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及印章③开户许可证(农商行)④购机发票⑤行驶证(非牌证管理机具无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资金兑付 补贴资金通过 “一卡通”或经营组织的开户银行账号(农商行)发放,对安装类、设施类和安全风险较高类等补贴机具,将在安装使用后兑付补贴资金。
七、责任与风险 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自主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办理时间、地点补贴工作自3月13日起启动,凡通过手机APP(山东农机补贴)成功提交申请的购机者,接到通知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区农机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办理补贴手续。
九、注意事项(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1、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便利购机者申请录入功能开通的授权函》中的有关要求,我们将分批次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通知购机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购机者对提交申请的真实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购机者承担。
2、根据《2021—2023 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办理。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635-4267199
0635-427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