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字号:
发布时间: 2024-10-08 发文单位: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一、申请指南

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为乡村振兴持续注入新活力,茌平区农业农村局计划开展茌平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聚焦粮油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围绕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技能、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增强乡村建设与发展能力、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四项重点任务,我区2024年计划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总数为415人,其中市县级培训(含“师傅带徒”)375人、省级示范培训40人。

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省级示范培训面向年满18周岁,原则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较强学习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所遴选学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耕耘者”振兴计划、市县两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的新农人电商专题培训、齐鲁乡村之星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等培训。2024年选拔认定的全市高素质农民“百名拔尖学员”优先参加省级示范培训。

(二)市县级培训面向种植农户及合作社、生产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生产主体的生产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农村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带头人及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乡村青年、农村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员和残疾人优先参训。要求学员年龄16-60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相关系统培训的农民。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身体能够满足培训需求,有强烈参训意愿的务农农民,年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以上省级示范培训、市县级培训班所遴选学员身份必须为农民,严禁国家供养人员和领取国家补贴的人员参加,有疾病隐患人员严禁参加培训。每位学员只能选择一个班级学习,同时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耕耘者”振兴计划、省农广校组织的青年农创客等培训。

实行全免费培训,所有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培训方式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所开展的线下集中授课、经验传授、现场教学、研讨交流、拓展提升、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

申请程序:

符合培训条件、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可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名,领取“2024年茌平区高素质农民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全部信息进行报名经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申请材料:2024年茌平区高素质农民申请表

补贴标准:2024年我区农民培训项目专项资金共128万元,全部用于学员培训和跟踪服务工作,不直接发放到个人。

咨询电话:0635-7227008

受理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办理时限:根据本年度培训方案安排。

联系方式:cpxnyjngx@lc.shandong.cn

二、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635-7227070 地址:茌平区新政西路534号

三、政策依据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8号)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农字〔202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