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茌政发〔2022〕16号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茌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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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26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开展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制定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茌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

(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聊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聊政发20228)

三、出台目的及意义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区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通知》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普查对象及内容。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通过开展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普查,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第三部分,普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2),开展动员部署和方案编制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3-2024),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化验;

第三阶段(2025)完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决策。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根据省、市要求,县级财政需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严格工作落实。茌平区将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以及普查队伍的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解读单位: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刘云

咨询电话:0635-722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