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茌政发〔2023〕6号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农田综合服务能力和生产水平,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和《聊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文件要求,结合茌平区的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次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7.《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5.《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
7.《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
8.《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成效的意见》(农办建〔2022〕3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2号);
10.《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
1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三)相关规划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聊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4.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三、出台目的
总结近年来茌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分析了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茌平区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四、主要举措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和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农田建设质量。
我区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任务:新建高标准农田1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万亩,共计建设(改造提升)面积4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主要以自然地理格局、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为基础,形成集中连片、相对稳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2021-2030年,全区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个,项目总建设规模44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3个,建设规模1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17个,建设规模28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配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管护利用等。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国家标准。
五、关键词解释
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玉米、小麦,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棉花。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岳伟
咨询电话:0635-722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