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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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1 发文单位: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1.常态化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参训学员跟踪服务工作。

2.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自评工作。

3.开展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参训学员跟踪监测工作。

4.开展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调查工作。

5.完善2023年山东省农民乡村振兴示范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