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面上推开。决定从2019年4月开始在全县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据《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工作要求,聚焦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突出“问题、目标、群众满意”三个导向,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扎实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全县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能够及时清运,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内道路、胡同因地制宜实现多种形式的硬化,村庄内绿树成荫、瓜果飘香,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发展致富产业,加强村庄建设,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美丽乡村,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以《茌平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为依据,在划定的78个社区中,2019-2020年,每年每个社区至少创建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个清洁村庄达标村,并完成市级示范村创建任务,到2020年,全县所有村庄达到清洁村庄标准。保证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把村庄清洁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单位、民为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带领村民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不搞一个模子,差异化发展。合理设定工作目标 ,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农民自己动手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办大事、花小钱办好事,稳扎稳打,逐步提升,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三)示范带动、统筹推进。深入学习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借鉴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选择一批班子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庄先行一步,树标杆、做示范。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措施衔接,将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森林村庄创建、卫生村庄创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安排推进,一体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四)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不良生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①“平”,即平整空闲地。对房前屋后空闲地及胡同进行平整,对村庄内残垣断壁、破损且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等进行清理,对空闲宅基地、荒地、废旧地进行平整治理,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重新收归村集体。②“清”,即清理各类垃圾杂物。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二是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③“种”,即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作物。在庭院、房前屋后及胡同两侧的小块闲散土地,引导村民有序种植既经济实用又有美化效果的爬藤类瓜果蔬菜或多年生花草或果树等。大块土地及道路两侧、河沟两旁、村庄周围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林,让森林进村、围村。村庄主干道路两侧可以适当种植绿化苗木,提升绿化效果。把村庄的每一寸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在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的同时提升村庄整体环境。④“增”,即增加群众和集体收入。清理平整后的土地,属于村民个人的由村民负责种植打理或找人托管或出租,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统一公开向村民发包出租,在增加群众收入的同时,也尽可能增加村集体收入。⑤“改”,即改变不良习惯、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健康卫生的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卫生大讲堂、健康大课堂、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树立健康生活习惯,自觉维护、爱护、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二)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对完成“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的村庄,通过政策激励,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实施胡同硬化工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过度硬化,尽量留足绿化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合理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等路面材料,推广节约实用的硬化模式,不规则的小胡同可以进行简易硬化。同时,要结合群众需求,因村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小游园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一室多用完善农家书屋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村卫生室、公共阅报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据村庄区位规模合理布局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依据群众意愿合理规划建设公墓林或纪念堂,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全面提升村庄软硬件环境。制定有效激励政策,加强资金扶持,县乡一线安排落实,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三)逐步建立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成立乡情联谊会,健全村庄红白理事会,树立文明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文明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村庄好人好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感化身边人,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习惯、自觉践行文明新风、自觉建设美丽家园,逐步建立起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务实管用的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责任分工
按照市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共分8类重点任务,由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总牵头,分工如下:
(一)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提升村庄公共环境。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残垣断壁。整治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共用房等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和利用。引导村庄适度建设小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鼓励利用砖瓦、竹木、卵石等乡土材料和旧磨盘、老门窗、废瓦罐等乡土物件建设街头小品、文化墙和微景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推进村内道路硬化。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等工程,积极开展日常性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全面提升农村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抓紧解决符合条件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问题。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防止过度硬化,留足绿化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合理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等路面材料,推广节约实用的硬化模式,不规则的小胡同可以进行简易硬化。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积极性,对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的达标村,优先安排道路硬化项目。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3.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在确保建筑质量基础上,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对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风貌提升,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修缮传统建筑,加快改造农村危房。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实施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
4.实施乡村绿化行动。结合“平清种增改”村庄自主治理行动,见缝插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加强环村、沿河、沿沟、沿路经济林建设及农田林网建设,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19年,积极争创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服务中心)
5.推进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积极创建一批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到2020年,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40%以上,省级卫生村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
6.集中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下乡”等。①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②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下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③结合“清河行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对水库围坝及周边区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④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的模式,到2019年全县94%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8.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探索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明办、县供销合作社、县妇联、团县委)
9.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鼓励乡镇(街道)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结合实际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贯彻执行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科技局)
11.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2.推动地方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
(四)推进“厕所革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13.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努力建立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让农民群众既用得好、又用得起,防止脱离实际,提高群众满意度。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公开服务电话,具体负责改后厕所维修维护、粪液收运以及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环卫、有机肥等企业运营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县财政按照省市涉农资金整合相关要求统筹安排,由县委县政府集中决策分配后使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
14.加强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免费开放村委大院的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公共厕所。到2020年,全部乡镇(涉农街道)内300户以上的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5.厕所粪污处理。探索粪渣粪液有效处理模式,鼓励堆肥厂、有机种植大户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粪液。探索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周边村庄厕所粪污,推动有机肥还田。严禁随意倾倒粪液粪渣,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6.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实施农牧循环工程,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到2019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7.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积极探索推广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8.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探索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到2020年,力争实现农膜基本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9.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实现县域农村清洁供暖规划全覆盖,采取多种清洁能源方式,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深化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作。到2022年,全县75%的村庄实现清洁供暖。(责任单位: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稳定运行队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初步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以利用促保护,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及经济强村,可以探索建立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科学划分片区,项目统一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降低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
(七)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示范引领型、特色发展型、改造提升型、搬迁撤并型四种类型推进村庄建设,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规划指导。(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八)组织实施及督查考核(县委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坚持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在规划、建设、监管、验收等各个环节发动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发挥第一书记及“双联共建”工作组作用,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坚持全面部署、分类推进,每个乡镇、每个管区(社区)都要行动起来,以示范村带动达标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实施。以《茌平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总体规划(2018-2022年)》为依据,积极开展市级、县级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全县所有村庄达到清洁村庄标准。县财政按照省市涉农资金整合相关要求统筹安排,由县委县政府集中决策分配后使用。加强督导考核,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现场观摩、年终考核奖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强化考核验收结果运用,将村庄环境整治效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评先树优挂钩,示范村村干部优先评先树优。(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9年4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启动实施。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庄建立工作台账。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乡镇(街道)级联点领导要参加所在村的动员部署会议,及联点村的专题部署会议。各驻村第一书记,要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加强指导督促。
(二)持续推进。要将村庄清洁行动贯穿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始终,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由易到难、有序安排,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抓住2019年重大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庄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级领导帮包督导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计划制度。乡镇(街道)、村两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当好“一线总指挥”;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行动“一线指挥长”。
(二)强化考核激励。将对各乡镇(街道)、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美丽乡村评选和美丽乡村整域推进的必要条件。将各级有关财政资金纳入一个盘子统筹考虑,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给予重点奖励;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拖拉、没有实际成效的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开展“最清洁农户”、“最清洁组”、“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所有村要将环境卫生列入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制度,与村民签订“承诺书”;村开展农户庭院清洁评比;所有村要建立公共区域常态保洁制度和队伍,提供经费保障;所有村的村两委干部、党小组长和党员骨干带头开展最美庭院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日常生产管理重要工作,带头搞好办公生产生活区域清洁卫生,带头改变随意丢弃倾倒农业生产废弃物的不良习惯。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村庄都要加大对清洁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置横幅标语、宣传栏,使农户对村庄清洁行动知晓率达100%。并设立并公开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回应。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平台,宣传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掀起全县人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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