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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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26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局

聊茌农委办发〔2020〕1号

关于开展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

自主治理行动的实施办法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茌农委发20191)、《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聊茌农委〔2020〕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目标任务

今年年底前,全区农村清洁庭院要达到80%以上,清洁村庄和胡同硬化要实现全覆盖,全面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二、督导考核

(一)督导考核内容及标准

重点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创建成效。依据《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聊茌农委发〔2020〕1号)中“四净”整洁家庭、“四无”清洁村庄的创建标准,各区直相关部门明确职责、主动认领,抓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督导考核。责任分工如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区妇联牵头负责“四净”整洁家庭创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农村“厕所革命”;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村内道路硬化、胡同硬化“户户通”工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社区和村庄规划编制;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推进村庄移风易俗。

(二)督导考核方式

1、日报送。每天下午5:00前,各乡镇(街道)将本日自主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委农办。除不可抗力外,当日无进展的,由村级作出书面说明;两日无进展的,由乡镇(街道)作出书面说明;三日无进展的,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

2、周督导。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民政局分别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专门督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两名工作人员为组员,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导考核。督导组人员名单自本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三日内报区委农办汇总。要求各督导组每周定期对14个乡镇(街道)“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进行现场督导,书面督导情况于每周五上午报区委农办;另外,各督导组服从区委农办其他督导考核等事项安排。

3、月评比。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三,区委农办统一组织各区直相关部门专门督导组成员,对各乡镇(街道)自主治理行动总体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组织一次评比排名以及公开通报。

4、季观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一次全区大观摩,对各乡镇(街道)现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两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现场说明情况,将每次排名记入年终综合考核指标。

5、年终考核。总值100分。一是考核村庄验收达标率,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0分。二是月度考核情况,30分。三是加减分,总值10分,先进经验得到区级新闻媒体报道加2分,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加4分;召开一次区级以上现场会的加4分;被区级通报一次的扣2分,被市级以上通报一次扣4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排出各乡镇(街道)名次。

6、媒体报道。区里将在区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采访乡镇(街道)、村庄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好的差的一并报道。

(三)奖惩机制

1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重要内容。

2、对连续两次区级月度考核排在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被市级约谈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区级奖补资金享受最低档次。

3、将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自主治理行动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和评先树优挂钩。

4、区里从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胡同硬化、坑塘治理等工作,重点用于奖补自主治理行动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先进村。

三、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为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建立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后附《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农民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实施“胡同长”制度,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加快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将村户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更加注重农民参与创建,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物资奖励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

(三)健全移风易俗长效机制。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改变农村各种陈规陋习,丰富完善村规民约,指导群众文明开展婚丧嫁娶等活动的同时,还要拓展到村民个人卫生习惯、行为规范等方面,日渐形成文明、整洁、健康的农村新风尚。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215发    

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茌农委发20191)文件精神,为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现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研究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衔接,协调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跨部门、跨领域重大争议问题;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供销合作社、团区委、区妇联、区扶贫开发办、区民政局。

三、会商机制

1.联席会议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人事变动等原因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调整。

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筹备;收集、整理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一般定在周一),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体会议(一般定在当月下旬)。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前期工作,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明确下阶段重点工作。                                       

4.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并抄报区委、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须于每月18日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态,汇总后以简报的形式抄送各成员单位,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同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丽慧 区委副书记

刘志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宗军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许洪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韩 冬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迟曙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侯勇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振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郎以军 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局长

张电广 区水利局局长

张明壮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毛永和 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贾国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 君 区科技局局长

张 明 区财政局局长

孙洪锋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成俊 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范玉慧 团区委书记

靖志敏 区妇联主席

张金涛 区扶贫开发办书记

张 雷 区民政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张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