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茌平县耕地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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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23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局

  一、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发〔2019〕74号)中附件4:《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指导意见》的任务和资金分配,茌平县为项目基础工作县,补贴资金7.2万元。

二、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工作补助2万元

主要用于取土化验。

(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2万元

主要用于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及省市会议培训等。

(三)小麦肥效对比试验一处,试验费用1万元。

根据市农委文件要求,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将试验委托给聊城大学农学院完成,所需经费任务承担单位支付。

三、项目安排

2019年8月,制定实施方案;

2019年9月下旬-10月,采样布点及制备土壤样品;

2019年10月,安排小麦试验;

2019年11月,化验土壤样品;

2019年9月-2019年10月,开展小麦田间管理指导,开展乡镇培训;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2019年9月-2019年12月,集中开展县级培训;

2019年12月,茌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