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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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2-31 发文单位:区人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茌平区文化路1276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42721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59条,比去年增加40条。其中便民政策类信息发布了11条,社保政策信息发布13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补贴、岗位供求信息发布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人社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加强考核力度。

2、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如实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

1、我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茌平区政府网站发布,由茌平区政府统一管理运行,运行情况良好。

2、我局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立微信公众号“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布就业创业政策、补贴,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招聘求职等信息。

3、我局和计算机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智慧人社”APP,让待遇领取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认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了资格认证一个不漏、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4、我局信息公开还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发布。另外下载“聊城人社”APP,群众可以在手机上进行社保办理,查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减少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减少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1、本单位2019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组织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政府信息,并且进行网上公开。同时我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局内日常工作动态、最新政策法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主动在网上公开公示,接受各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认真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各项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各项保险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等所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茌平区政府网上予以公开。对教师的考录,从发布信息、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一个环节都在茌平区政府网上公开公示,提供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为全区广大劳动者免费提供招聘、求职、培训、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为民办实事,提升政府公信力。

3、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政协提案5条,都进行了回复,群众满意度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信息的报送来源于多个科室和二级单位,部分科室和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不能全面及时的发布信息。

2、公开的质量还不够高。对政策文件的通俗化解读和对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不足,不能适应政民互动新形势要求。由于具体经办人员均为兼职,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不足,影响工作质量。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各科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政策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

2、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打造一支专业性的人社部门信息公开队伍,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