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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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5 发文单位:茌平区人社局

 一、文件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
3.《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
4.《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人社字〔2019〕76号)。
二、政策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0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五、申请材料
1.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4.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6.《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六、办事流程   申请、审核、拨付。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0635-729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