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劳人仲案字〔2026〕第67号裁决书公告
茌劳人仲案字〔2026〕第67号裁决书公告
(受送达人:秦英来、河北泽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秦英来、河北泽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秦英来与河北泽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未能向你两方送达茌劳人仲案字〔2026〕第67号仲裁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该仲裁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视为申请人秦英来撤回仲裁申请。
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7298328),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市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