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就业创业领域政策清单
一、失业登记
二、 就业登记
三、《就业创业证》申领
四、创业补贴申领
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八、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九、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十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十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十三、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十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十五、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岗位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十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
一、失业登记
对象范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
申请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失业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受理→审核→不予登记→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受理→准予登记→办结→登记数据分别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
1、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2、外网申报专网办理情况下,相关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受理时,材料、手续不完备的,经个人承诺后,在7个工作日内核查办结
办理地点(方式):
1、各乡镇人社所现场办理;
2、外网办理。
咨询电话:0635-7298301、7298302
二、就业登记
对象范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
申请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申请材料:《就业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获取就业登记表信息→审核→不予登记→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2、申请→受理→获取就业登记表信息→准予登记→办结→登记数据分别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
(1)各乡镇人社所现场办理;
(2)外网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办结后即时通知
咨询电话:0635-7298301、7298302
三、《就业创业证》申领
对象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财务报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准予支付→办结→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办理地点:
1、专网办理;
2、外网受理,专网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即时反馈
咨询电话:0635-7298302
四、创业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财务报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准予支付→办结→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办理地点:1、专网办理;
2、外网受理,专网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即时反馈
咨询电话:0635-7298302
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对象范围:
1、个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此外,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
2、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 )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含达到条件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此外,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将申请当月在职职工人数达到上年度同期在职职工人数的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个人:申请人在申请地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并已办理个体就业登记或企业法人单位就业登记。
企业: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
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企业: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1、个人: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户口本和返乡创业承诺书;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核验,其中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业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企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职工花名册。
(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有关证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系统核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4)企业财务报表。
(5)按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及以上申请的,同时提供上年度同期企业职工花名册及企业承诺书。
办理流程:个人需在网上注册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信息后,持规定材料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受理、审核,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茌平区迎宾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东北角(人社局503)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审核通过,通知本人
咨询电话:0635-7298360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对象范围:自然人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设区的市规定的认定办法所需材料;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初审→初审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初审→审核→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需要通过调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
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审核通过,通知本人
咨询电话:0635-7298302
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知晓政策内容和提供真实信息
申请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准予支付→办结→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单位
咨询电话:0635-7298302
八、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申请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审核,不符合条件告之原因退回。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 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单位
咨询电话:0635-7298302
九、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脱贫人口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可向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服务指南
申请条件:脱贫人口转移到外地就业人员
申请材料:提供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07房间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递达或递送
咨询电话:0635-7298368
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对象范围: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条件: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
申请材料:提供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07房间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递达或递送
咨询电话:0635-7298368
十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对象范围: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凡符合文件政策要求,申请人均可到茌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申请条件:被我区企事业单位录用
申请材料:单位录用介绍信、本人报到证、毕业证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5房间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递达或递送
咨询电话:0635-7298332
十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吸纳见习人员的见习基地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企业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见习
申请材料:《 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 附件 3)、 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5房间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递达或递送
咨询电话:0635-7298332
十三、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自然人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企业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支付→办结→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4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外网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学校,学校发放。
咨询电话:0635-7298355
十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后,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重新申请。
2、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3、申请→材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结束。
4、申请→村料、手续齐全→准予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准予支付→办结→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结束。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
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单位。
咨询电话:0635-729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