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节日期间餐饮经营与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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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30 发文单位: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将至,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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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一)外出就餐需谨慎。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

(二)居家聚餐需健康。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抵制浪费需自觉。广大消费者要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超量点餐,倡树“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良好风尚。

(四)消费维权需及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接受服务时,及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餐饮经营注意事项

   (一)人员管理需到位。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严禁患有发热、咳嗽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 

(二)原料采购需把关。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鼓励使用“山东食链”。 

(三)加工制作需规范。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一次性集体聚餐超过100人的,要按规定做好食品成品留样。

责任编辑:张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