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茌平县爱农女装店等60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存在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本局于2026年02月0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包含上述内容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聊茌市监罚告〔2026〕45-104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聊茌市监罚告〔2026〕45-10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张永贵 联系电话: 0635-7298106
联系地址: 聊城市茌平区华鲁街1259号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03日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