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委员会
提 案
十一届三次第056号
标 题 | 关于禁限未成年人进入台球经营场所的建议 |
审查意见 |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政协提案委员 |
除提案标题外,以上各项由提案工作机构填写
第一提案者 | 路长利 | 联名人数 | ||||
通讯地址 | 交通运输局706室 | |||||
邮政编码 | 252100 | 联系电话 | 06357227998 | |||
界 别 | 中国共产党界 | 党 派 | 中国共产党 | |||
联 名 提 案 者 | ||||||
姓 名 | 通 讯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
十一届三次第056号
提案内容: 打台球属于休闲娱乐,也是一种体育运动,但是未成年人经常进入台球场所,极易结交不良青年、沾染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陋习,发生辍学厌学、不服管教等问题,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为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关于禁限未成年人进入台球经营场所的建议。
建议措施:
一、规范打造台球厅环境。台球场所经营者要承担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不得在中小学周边设立经营。在显著位置要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标明“未成年人每天入驻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正常上课时间禁止入驻”,及时引导、劝返未成年人。建立营业台账,载明入驻者信息,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二、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台球厅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进入台球场所等情形,教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要落实监管责任。
三、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把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放在家庭教育首位,把各类家长学校等教育载体引向深入;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教学内容,切实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路长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限未成年人进入台球经营场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关于禁限未成年人进入台球经营场所的建议的提案后,针对在未成年人经常进入台球场所的行为,我局立即同教体部门和文旅部门进行沟通,开展对台球厅经营资质及经营场所的核查。
在后期工作中,我局也将依职配合教体、文旅、公安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部门推送、提出的建议、上级交办的依职做好处理,进行联合惩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保障我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永贵 0635-7298106
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室(区委108室)、区政府办公室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