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聊城华源大药店有限公司八十六店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 备注 |
文号 | 姓名 | 种类和依据 | 机关名称 | ||||||||
和日期 | |||||||||||
药品 | 1 | 聊茌市监处罚〔2023〕338号 | 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 | 聊城华源大药店有限公司八十六店 | 91371523MA3D2TXF7H | 李学志 | 2023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时,在当事人的“保健食品”专柜上发现有药品“东阿阿胶”复方阿胶浆一提,内包装盒上印有“OTC”,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345。经查,2023年6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的情形,当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当事人2023年6月15日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 自动履行 永久 |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