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2-15 发文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

二、认真执行现场检查安排。

三、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文明礼貌。

四、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缺陷项目,公正评价被检查单位。

五、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

六、被检查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