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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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文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许可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信息公示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制度管理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人员管理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环境卫生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加工制作

过程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设施设备

及维护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餐饮具

清洗消毒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