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关于茌平区李**生鲜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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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2 发文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聊城市茌平区李先生生鲜超市销售的生花生米,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聊城市茌平区李先生生鲜超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聊茌市监处罚〔202652号。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