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目录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实施主体 | 发文字号 | 登记号 | 失效日期 |
| 1 | 关于继续执行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原标准的通知 | 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聊茌发改〔2023〕】64号 | CPDR-2023-0030004 | 20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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