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8日在茌平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茌平县审计局局长 徐效旺
尊敬的尹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国有资产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方面的情况。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防范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主要目标,揭露重大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上水平。
2016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一)强化收入征管,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深入开展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联合办税、征收联动和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分析收入结构,探析增收要点,提高收入质量。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保障民生建设。在保障财政支出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向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29.3亿元,占比76.7%。
(三)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和公车改革等,为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基础。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261万元,完成预算322430万元的96.2%,比上年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1747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65%,比上年增长11.7%;非税收入完成108514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35%,比上年下降4.7%。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1957万元,完成预算434000万元的88%,比上年下降6.3%。财政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5.2亿元,支出总计51.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3552万元,完成预算的28.8%,比上年减少8068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的减收),减幅77.4%。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51159万元,完成预算的45.7%,比上年增加11073万元,增幅27.6%。基金平衡情况:收入共计10.4亿元,支出共计9.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保基金收入142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9%,比上年增长21.8%。社保基金支出139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比上年增长38.8%。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39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6亿元。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基本完成了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确定的预算任务,但受经济下行、楼市紧缩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金大幅减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较差。此外在一些领域仍存在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资金效益的发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管理与执行方面
一是公共支出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2016年度一般公共支出预算43.4亿元,其中以“其他支出”安排的预算资金为10.1亿元,占支出预算的23.2%,虽较上年占比有明显下降,但仍不够细化,如“污染减排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中其他项占比均超过80%;2016年县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633.4万元,只占实际执行数的11.4%,无预算采购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虚增财政收入76993万元,其中:虚增税收收入9551万元,虚增非税收入67442万元。三是2016年财政赤字挂账14354万元。四是受市里督导收入任务的影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的现象。此外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不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的情况。
(二)非税收入组织方面
一是欠征企业污水处理费,财政垫支压力大。自2012年以来一直未征收企业污水处理费,截至目前县财政共垫支污水处理费用5073万元。二是2016年人防易地建设费仅征收了34.4万元,较上年的395.9万元下降了91.3%;三是水资源费征收情况,水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水资源费实际征收加应征未征合计1185.8万元,假设2016年度用水量不变,那么在2016年水价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估算,应征水资源费约3159.1万元,而征收部门实际征收1132.6万元。
(三)债务金融风险与资金安全方面
一是超限额举借债务9.7亿元。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的规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3.5亿元,截至2016年底,我县政府债务总额为43.2亿元,超出限额9.7亿元。二是县财政向山东金号织业有限公司借款1.3亿元,其中3000万元为2016年新增。三是借出财政资金1.6亿元,主要用于为宏旺、兴泰两家公司贷款提供质押。四是同创生物公司债转股推进工作仍未完成,涉及资金8467万元。五是截至2016年底县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9.6亿元,规模较大,仍需进一步盘活清理。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2016年度我县共收到上级拨来各项专款2.5亿元,截至2017年3月末已安排拨付1.3亿元。审计抽查发现:一是将应拨付给洁净煤经营单位的专项资金2000万元拨付给茌平县兴泰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日仍在该公司挂账;二是茌平县某专业合作社虚开发票,套取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19.9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通过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设立台账对全县范围内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动态登记管理,不能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增减变化及保值增值等情况;二是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部分国有设备、房屋等国有资产处置手续不完备;三是对财政投资的嘉丰小额投资公司国有股份收益123万元未入账核算。
(六)粮食直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根据市、县、乡三级联动审计事项安排,结合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内容,按照上级审计机关下发的疑点,对我县粮食直补资金的上报、审核、发放等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共审计了13个乡镇(办事处),35个村,322户村民,118名公职人员,涉及9个方面内容。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干部在承包村集体土地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情况,如乐平镇大马村支部书记承包村集体土地55亩,应缴租金16万元未在村集体账簿核算;二是有的乡镇不据实测量申报粮食种植面积,造成粮补面积和资金不相符的情况,如杜郎口镇北陈村和四新村均存在此问题。
三、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受营改增政策影响,我县共入库各项地方收入11亿元,比上年减少1.1亿元,减幅9%。经对2016年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征管方面:(1)由于纳税企业未如实申报等原因,造成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519.9万元,延期缴纳税款1251.5万元;(2)少征教育费附加等费用17.5万元。此外还存在税务人员未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进行监管以及未对房地产开发完工项目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求等问题。二是地税机关收缴其他财政收入方面:(1)少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811.5万元;(2)残保金征收信息底数不清,导致未按规定征收残疾人保障金。三是其他方面:(1)82户企业经营困难,欠缴税金897.7万元;(2)由于地税机关对企业实际占地底数不清,导致占地企业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519万元;此外还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税务稽查效率不高等问题。
四、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要把涉农资金作为审计重点的要求,我们对县农业局、畜牧局2个县直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存在违规编制预算100万元、欠收承包费85.4万元、违规报销费用7万元、农机补贴领取不规范2.5万元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做出了处理处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将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6年共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27份,审计资金总额2.81亿元,共核减政府投资、节约财政资金4630万元,核减率16.5%。一是扎实开展结算审计,加大对中介机构工程结算报告的核查力度;二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事项14项;三是转变审计方式,不再参与项目管理环节工作,着重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的依法独立监督;四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修复质量缺陷、排除安全隐患。
六、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今年7月28日在茌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做了专题报告,不再重复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预算法实施,继续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推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二)加强地方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工作,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对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查缺补漏工作,各部门联动,深挖内潜,采取各种方式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稳步增长。
(三)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强化国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促进部门联合机制,摸清底数,完善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督,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切实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明确责任,规范基层单位资金申报、使用流程,防止资金使用风险。
(五)合理安排支出,缩小政府债务规模。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相应财力合理安排政府事务支出,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逐步缩小债务规模,将政府债务降低在限额范围内。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