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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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29 发文单位:茌平区审计局

聊城市茌平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1029日在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上

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局长  杨勇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审计局对茌平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围绕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对部分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财政预算的批准批复情况

2020年5月22日聊城市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区财政预算,2020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共调整两次,批准及调整情况见表一:

2020年度区财政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年初预算批复数

调整后预算

调整数

2019年度决算数

年初预算较2019年决算增减变化

增减比例

备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7465

297465

0

294519

2946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9012

372149

33137

338335

677

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6029

165000

-41029

168249

37780

22.4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15920

378811

162891

231416

-15496

-6.7%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61328

86535

25207

125823

-64495

-51.26%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

54641

55365

724

141083

-86442

-61.27%


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0年5月28日,区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部门单位预算进行了批复。批复到部门预算支出338624.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81.68万元,占年初区人大批准的区本级预算支出338624.78万元的33.4 %;批复商品和服务支出4833万元;批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50.23万元;批复项目支出215259.87万元。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和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79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97465 万元的100.16 %,收入对比情况见表二:

2020年度茌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2020年决算数

2020年预算调整数

执行率

2019年决算数

较2019年增减

税收收入

235535

234376

100.49%

239886

-1.81%

非税收入

62419

63089

98.94%

54633

14.25%

收入合计

297954

297465

100.16%

294519

1.1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78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72149万元的96.15%。按照支出功能分类附表见表三:

2020年度茌平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2020年决算数

2020年预算调整数

执行率

2019年决算数

较2019年增减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031

39037

99.98%

37667

3.62%

国防支出

343

343

100%

256

33.98%

公共安全支出

15949

15949

100%

19044

-16.25%

教育支出

73609

74680

98.56%

84549

-12.93%

科学技术支出

894

1124

79.53%

755

18.4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14

3855

98.93%

4391

-13.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5474

87218

98%

60535

41.19%

卫生健康支出

35076

35076

100%

33111

5.93%

节能环保支出

13172

18337

71.83%

5202

153.21%

城乡社区支出

13099

13139

99.69%

8078

62.15%

农林水支出

38893

41205

94.38%

52576

-26.02%

交通运输支出

5301

6080

87.18%

4542

16.7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211

4042

79.44%

2759

16.3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354

3936

85.21%

1623

106.65%

金融支出

30

40

75%

318

-90.56%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9

499

100%

488

2.2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972

2179

90.5%

3751

-47.42%

住房保障支出

13288

13868

95.81%

7775

70.9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383

2083

66.39%

1354

2.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221

1243

98.23

1326

-7.92

预备费






其他支出

545

545

100%

1065

-48.82%

债务付息支出

7671

7671

100%

7170

6.98%

支出合计

 357829

 372149

96.15%

338335

5.76%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共计4488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共计434525万元,年终结余为1432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70315万元,完成本级调整预算 165000万元的103.22 %;比上年168249万元增长2066万元,涨幅1.23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39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74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1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8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72055 万元,完成本级调整预算378811 万元的98.21%,比上年231416万元增长140639万元,增幅60.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9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05万元,其他支出158742万元。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共计3813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共计372236万元,年终结余为9150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2020年社保基金收入88986万元,完成本级调整预算86535万元的102.83%,比上一年增加45.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942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61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34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 57583万元,完成本级调整预算55365万元的104%,比上一年增加5.3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2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87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420万元。

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为31403万元,累计结余为 90926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茌平区累计收到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21.5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8.1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茌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等建设项目;新增一般债券0.09亿元,用于贾寨镇耿店乡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再融资债券3.2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2020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61.55亿元,按预算管理方式分类:一般债券余额21.84亿元,专项债券余额39.71亿元;按债券发行用途分类:新增债券余额32.61亿元,置换债券余额21.29亿元,再融资债券余额7.65亿元。处于上级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茌平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促进财政工作的着力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贯彻执行《预算法》,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紧密挂钩,确保财政资金高效集聚。保障“三保”支出,进一步规范了国库库款管理,分清轻重缓急安排调度财政资金,科学处理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全年全区各类民生支出29.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09%。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探索构建有效的财政保障体系,通过加强新增财力、新增债券、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存量资金整合等方式,支持重点交通、生态环境建设、解决城区“大班额”及学校建设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但是审计中也发现区财政局和部分项目单位在预算编制与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存量资产统筹盘活等方面,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真实完整方面

 区财政局定额标准体系不健全,预算项目标准化分类管理尚需完善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编制标准,区财政局对养老医疗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公用经费、职工培训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都制定了标准,但未制定部分通用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

(二)预算分配合理规范方面

1.预算分配不够科学合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到位率低

经审计,区财政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本级项目支出中有8个预算单位的21个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其中:8个项目的执行率为0%,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54.16万元。以上预算执行到位率低的21个项目总预算总金额24225.79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支出8388.24万元,未支出金额15837.56万元。

2.2020年度预备费超预算支出4660.15万元

经审计,区财政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预备费3500万元,全年实际列支预备费8160.15万元,预备费超预算支出4660.15万元。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

1.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不到位

经审计,区财政局2019、2020年部门决算反映部门单位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为4561.64万元、5215.9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3.87%、14.34%,未达到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中“各省(区、市)实现一般性支出一律减少5%以上目标”目前,茌平区公用经费部门单位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年4300元,已处于较低水平。

2.对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率超过10%的部分单位未根据要求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

区财政局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对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7个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率超过10%,未根据要求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公用经费,上述7个单位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指标未核减或者保持不变,共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指标24.03万元。

(四)存量资金、资产统筹盘活方面

部分房产、土地闲置时间较长,未有效盘活。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资产台账等资料,审计发现茌平区闲置资产共计16处,其中:闲置房屋建筑物面积7428.78平方米,闲置土地面积19853.33平方米,涉及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茌平区交通局、区职教中心等8个单位。

(五)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区财政局2020年违规调整收入结构9400万元

2020年12月,区财政局根据收入完成情况,将已入库的非税收入9400万元退库,属违规调整2020年财政收入进度。

2.区财政“三保”项目(含偿还债务)资金支付压力大,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2020年12月20日,全区国库库款6479万元,需支出项目共需资金10806万元,缺口4327万元;截至2021年3月底,全区国库库款6325万元,需支出项目共需资金6992万元,缺口667万元。造成当前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往年暂付款太大,基本上是超财力支出造成的,占用了大量库款;二是在区级预算财力中安排还债资金任务较重;三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造成财政收入下降。

(六)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1.区财政局尚未建立决算草案编制制度

2.区财政局2020年牵头编制的2019年度茌平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项目内容不完整。其中:保障性住房(资产合计3701.9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公共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资产未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

(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1.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制度

聊城市皮肤病防治院、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茌平区供销社、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区实验幼儿园5家单位在开展预防接种、资产出租、处置时,单位将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汇总开具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并集中上缴国库,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制度。

2.部分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3.58万元

经延伸审计部分预算单位,审计发现区民政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5万元,实际支出1万元,会议费超预算支出0.5万元;区人社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差旅费3.9万元,实际列支6.98万元,超预算列支3.08万元。

3.部分预算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9万元

经审计,区人社局2020年违规以劳务费发放表或收据的形式支付专家劳务费4.9万元。

4.民政部门部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申请资料不完整

本次审计对聊城市茌平区民政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含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进行了延伸。延伸审计中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申请资料进行了抽查,在抽查的档案中发现以下问题:振兴办事处李德运村李兆成、振兴办事处洼李于志贞、振兴办事处赵东村刘曰华的申请材料中,无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振兴办事处赵东村李望福既无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又无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抽查中还存在9份档案中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不完整的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建立完整规范的预算体系。充分结合新《预算法》和我区财政实际,改进综合预算的编制方法,完善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项目,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加大财政预算的约束力。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

(三)完善决算草案编制制度,如实编报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一抓实整改;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

报告完毕。